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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3)

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3)

时间:2017-12-28 17:4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源泰化工 点击:
(三)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要根据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确定的规模和时序,向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

  (三)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要根据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确定的规模和时序,向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枝江循环化工园区和宜都循环化工园区要优先满足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企业的土地需求。搬迁改造企业用地数量较大、现有化工园区确实难以承接,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承接园区具备扩区扩容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适当扩大承接园区规模,以满足搬迁改造需求。搬迁改造企业腾退的土地,可以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可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技术改造税收优惠政策。探索通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化工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对企业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免予征收增值税。企业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妥善解决职工安置。对关停、搬迁、兼并重组企业的职工要多渠道予以妥善分流安置。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并按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对分流职工做好社保关系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加强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增强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

  七、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县市区(含宜昌高新区,下同)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审定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落实有关政策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是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设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坚持“一企一策”组织实施;加强同市直有关部门的衔接,落实有关支持政策;负责做好相关稳定工作。

  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专班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指导服务,积极支持配合各县市区的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

  市发改委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宜昌市产业布局规划,严格化工产业投资目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准入)条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化工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重点加强项目投资备案、产业政策审查、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市安监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承担市磷矿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磷石膏堆场管理办公室职能,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对现有磷石膏堆场实施规范化生态堆存改造提升。

  市环保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各类化工企业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排污达标情况逐一进行甄别,并积极支持指导各县市区的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化工产业节能减排地方标准,加强环评审批管理。

  市工商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取缔无照化工企业,对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的企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企业转产、搬迁等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市国资委和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国有企业的改制步伐,切实做好企业改制、停产转产、资产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工作。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及时办理企业原址土地改变用地性质的规划调整和搬迁企业新厂区的选址、供地手续,以及企业原址土地储备、交易手续等。要加强新建磷石膏堆场的规划管理,严格用地审批。

  市公安局、市信访局要根据企业搬迁改造的进展情况,积极协助有关县市区政府做好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确保全市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工作顺利推进。

  各化工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切实加强安全措施和治污措施,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产安全事故。搬迁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和公安部门备案。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测和联网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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